为进一步打造文明、畅通、规范的道路交通环境,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等法律法规,结合辖区实际,西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即日起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8个月的交通违法乱象专项整治行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12月31日。
(一)路段:春城路、三岔口西路、三岔口南路、宁远大道、海滨北路、南山大道、航天大道、河东大道、海滨中路、长安中路、南街、涌泉街、机场路、胜利南路、观海路、西河东路、油碾路、健康路、月海路。
(二)路口:望海大道与大石板路三段交汇路口、油碾路与望海大道交汇路口、荷雨路与春栖南路路口交汇路口、航天大道与三岔口南路交汇路口、胜利南路与一环路南二段交汇路口、航天大道一段与长裕路交汇路口、航天大道三段与风情园路交汇口。
(一) 行人违法:行人闯红灯、翻越中心隔离护栏、横过道路不走斑马线、乱穿马路、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等交通违法行为。
(二) 非机动车违法:闯红灯、逆向行驶、非法改拼装、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、非法加装雨篷、违法载人、不按规定车道行驶、乱停乱放、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。
(三) 机动车违法:闯红灯、过斑马线不礼让行人、车窗抛物、乱停乱放,不按规定车道行驶、压线行驶、非法改拼装、随意调头、随意上下乘客、乘车人不系安全带、追逐竞驶、酒驾、醉驾、毒驾、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。
(四) 其它交通违法行为。
(一)交通违法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期间,对违反本《通告》的交通违法行为人,由公安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从严从重处理;
(二)对屡教不改的,通过各级广播电视、自媒体、“两微一抖”等媒介进行集中曝光,并通报至所在社区及单位;
(三)对阻碍依法执行职务的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予以处罚;
(四)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要求自己,出行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,摒弃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,安全文明出行,争做安全出行的倡导者、参与者、守护者和宣传者。
特此通告
西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
2024年4月9日